科研处是哈尔滨师范大学内设行政机构之一,2015年由原科学技术处和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合并组建,全面负责我校科学研究管理活动。“年轻的”科研处秉承老一辈科研管理人“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工作理念,开展有组织科研,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内一流师范大学”建设。
“十四五”期间,科研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理念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哈尔滨师范大学科学研究规划(2021-2025)》,积极推进《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攀登计划(2021-2025)》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21-2025)》的实施,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聚焦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启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双碳战略·文化创意”专项,打造经济发展服务新引擎;优化科研管理流程,提升科研服务和管理质量,组织开展各类科研活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实施哈尔滨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并指导各学院制定相应计划;
二、制定(修订)、实施学校科学研究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
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各类科研成果申报及相关管理工作;
五、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基地、智库等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挂靠在我校科研团体的管理工作;
七、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各项工作;
八、履行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责;
九、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科研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