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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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收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 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 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使命,围绕坚定文化自信,传承 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 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

(一)拟定推荐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二)拟推荐重大项目选题要有明确的应用方向、转化路径、预期目标等,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等立项名单。

(三)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精炼,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5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 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主要思路及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三、推荐方式

选题公开征集,原则上以单位名义进行申报。院士、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已结项)专家可以个人名义推荐选题。各市(地)负责审核推荐本辖区内选题申报,推荐选题不超过3个(哈尔滨市不超过5个)。厅直属各单位、各高校及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已结项)专家可直接报送,每单位(个人)不超过1个。选题推荐单位(个人)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选题采用

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大项目 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征集时间

选题征集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选题推荐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盖章版上传至shekechu@126.com邮箱。

联 系 人 : 于卓

联系电话:0451-880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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