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和省哲社工作办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请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 请各投标人下载并使用2023年新版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
4.提请申报老师注意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二是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如果以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以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三是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四是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五是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六是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5.申报截止日期前(11月20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今年时间安排紧张,注意把握时间,不存在后延的空间,大家务必准时提交。
联 系 人:高雅
联系方式:0451-880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