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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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工作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一批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引人入胜的学术通俗读物,推动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走进大众、服务社会,不断提升全民哲学社会科学素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图书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以及交叉学科。

2.申报图书须反映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和最新成果,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3.申报图书须坚持学术性和普及性相结合,面向具有一定社科知识基础的读者群体,语言通俗易懂,形式图文并茂。

4.鼓励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图书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须予以说明。

5.申报图书应为中文,字数在20万字左右;已签订出版合同,书稿完成度不少于80%。

6.优先支持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提倡“大家写小书”,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7.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编辑出版的条件和能力,近3年来无违规处罚记录。

8.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为作者编写图书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资助经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0万元。出版单位须与作者签订经费分配协议,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四、出版与宣传

项目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出版单位和作者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书稿后,由出版单位提出结项申请,经组织鉴定合格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出版日期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五、工作纪律

出版单位和作者须按照申报公告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已出版图书申报或擅自出版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实行联合申报,由出版单位和作者共同承担主体责任。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于 10月 21 日中午 11:00 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注:《申请书》中“出版单位承诺“”及“出版单位意见”须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图书书稿一式6份,交到科研处行知楼 821 室。并于同步将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及图书书稿电子版,以“姓名+通俗读物”命名,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其中汇总表不要添加至压缩包,以单独附件发送)。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 2024 年 10月 21 日 11: 00

联系人: 李惠芹

联系电话:0451-88060625

办公地点:行知楼 82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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