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校现开展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21年立项的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以及应用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情况。省社科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
2.负责人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经费。
二、上报材料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ekechu@126.com。
中期检查材料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行知楼0821室。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8806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