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学科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及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总结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项目全过程跟踪,有效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双一流”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学科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及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2024年总结报告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学科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平台项目”)、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以下简称“成果项目”)总结报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
通过填报年度总结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效率、科研成果等项目建设相关产出指标情况,推动科研计划项目高质量实施,并为项目后续管理及资金投入提供决策依据。
二、填报范围
(一)平台项目填报2024年项目进展及取得建设成效情况,重点对照项目建设方案中“2024年度建设目标”拟完成的各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2022年成果项目填报从立项至今整体项目进展及取得建设成效情况,全面对照项目建设方案或申报书中约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建设目标进行考核;2023年成果项目仅填报2024年度建设成效。
三、有关要求
(一)为了精准开展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考核材料应客观反映项目实际情况,避免夸大其词或隐瞒问题。
(二)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填写推进台账,撰写建设情况总结报告:成果项目负责人填报《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推进台账》(附件1)和《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2);平台项目负责人填报《学科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推进台账》(附件3)和《学科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4)。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月17日前将填报的台账及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dkyc@163.com,同时,成果项目负责人需将产业化落地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行知楼831室)。
联系人:解瑞峰 刘立群
联系电话: 13936496877 15245099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