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3.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4.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5.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二、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或学位证电子版、《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ekechu@126.com。《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四份,交到行知楼821室。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6:00。
联系人:刘博 0451-8806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