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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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黑龙江省社科工作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中期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22年度立项的各类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以及2024年度立项的省社科研究规划专题项目含专题重点项目)、智库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团队项目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以及应用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情况。

2.负责人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经费。

二、上报材料

1.《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研究区域国别和满学清史方向的项目负责人需单独上交2500字左右的阶段性成果研究报告,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也可根据研究情况,自愿形成研究报告。省社科工作办将择优在《中国社会科学报》龙江社科专版刊发。请提交研究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将研究报告(一式2份)另附于中期检查表后。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报送至行知楼821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451-880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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