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黑龙江省社科工作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中期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22年度立项的各类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以及2024年度立项的省社科研究规划专题项目(含专题重点项目)、智库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团队项目)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以及应用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情况。
2.负责人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经费。
二、上报材料
1.《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研究区域国别和满学清史方向的项目负责人需单独上交2500字左右的阶段性成果研究报告,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也可根据研究情况,自愿形成研究报告。省社科工作办将择优在《中国社会科学报》龙江社科专版刊发。请提交研究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将研究报告(一式2份)另附于中期检查表后。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报送至行知楼821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451-8806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