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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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附件1)一式7份,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所填内容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经学院审核后,请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4.成果查重报告2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附件3)一式7份。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学院于6月30日11:0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知楼821室,电子材料请以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汇总表》请单独发送,不要包含在压缩包内。

联系人:高雅、梁姗

电 话:88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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