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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有关事项,请参照《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已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可提交出版社推荐意见,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申报材料如下:

1.《申请书》(附件1)一式7份,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若属跨学科研究,请遵循“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

2.《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所填内容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经学院审核后,请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出版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4.成果查重报告2份。

5.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7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6.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学院于7月9日11:0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知楼821室。电子材料请以 PDF 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其中,《汇总表》(Excel 版)请单独发送,不要包含在压缩包内。

联系人:高雅、梁姗

电 话:88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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