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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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公开招标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公开招标课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项目,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将根据申报总数具体情况而定。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条件。

3.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聘用职工应与单位签有正式协议。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

5.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6.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课题的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将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选题

关于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申报时可使用指南中列举的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实践对策性、应用性,且已有比较深入研究成果。

四、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2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申报遴选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科研管理处,我校推荐限额30个

六、申报方式

申请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3)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纸质版各一式2份,于2025年9月8日16:00前交到行知楼821室。同时,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论证活页》和《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5)(均为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打包后于2025年9月8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hekechu@126.com。

联系人:刘博

电话:0451-880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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