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等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的类别和范围
1.申报成果应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畴。主要类别分为: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2.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普及读物等。
3.研究报告分为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咨政建议等)。
4.申报人的参评成果,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全文翻译;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还需提交所在单位提供的意识形态审核意见。
5.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非学术性成果: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记、回忆录、统计资料等;
(2)教材、教学参考书;
(3)文学艺术创作作品、电子音像作品;
(4)参评过往届社科优秀成果奖成果的增订本(修订本);
(5)著作权有争议或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果;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7)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8)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能申报参评,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研究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干部除外;
(9)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二)申报成果时限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课题报告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印发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2)特定时限:历届评奖中从未参评的申报者,其成果规定年限可放宽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在此时限内,成果产生时且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和单位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
1.申报者的申报成果产生时在本省,且现在本省工作。
2.关于青年成果。要求成果发表(结项)时年龄在40岁及以下,合作成果需所有作者均在40周岁及以下方可申报青年。须提交本人及合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入实名档案袋中。
3.申报人确定办法
(1)申报者应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合作成果第一作者不能申报的,经授权后可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申报,且不得再申报其他成果。
(2)合作成果应以第一作者具名申报,并注明“×××等”字样。
(3)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成果,作者自己研究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申报。
(4)多人合作的同一主编、同一学科的系列丛书,每一分册主编相同的,如果整体参评,不再允许分割参评;如果分割参评,不再允许整体参评。不属于同一主编、同一学科的系列丛书不能整体参评。
(5)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只允许其中的某一篇文章单独申报;个人同一专题系统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专著,否则只可选取其中一篇文章申报。
(6)已故作者的成果,申报权按照著作权法规定。
二、奖项设置
奖项设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四类,每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50项,二等奖原则上不超过80项,三等奖原则上不超过200项,佳作奖若干项。特等奖、特别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三、申报数额
每名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不得同时向多个单位申报。
四、材料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10月10日起系统开放)
申报者需登录“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系统”(http://210.46.97.202/),填报成果信息,按系统提示与要求,上传完整清晰地电子附件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10月13日前报送)
电子版材料分实名件、匿名件。建档要求:建立2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实名件/匿名件”命名。文件夹中应分别包含以下实名件、匿名处理后的材料:
1.《申报表》(word版,系统生成);
2.成果主件(word版);
3.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版);
4.申报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的须提供查重报告;
5.《汇总表》(附件4)。
(三)纸质版材料(10月15日前报送)
纸质版材料分实名件、匿名件,一式一份。封装要求:成果须用不带单位标识的档案袋封装,实名件和匿名件分开装袋;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表》封面页(附件5,匿名袋的申报表中须去掉姓名和单位),并以铅笔标注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号。
1.实名件包括:
(1)《申报表》(系统生成,单面打印,必要时可调整格式);
(2)成果原件;
(3)佐证材料目录;
(4)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取回);
(5)佐证材料复印件;
(6)申报者承诺书(附件7)。
2.匿名件包括:
(1)匿名成果介绍(附件5,单面打印);
(2)匿名成果主件(著作需提供原件);
(3)匿名佐证材料目录;匿名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说明
1.申报成果是课题报告的,需提交立项和结项证书作为佐证材料;申报成果是对策建议的,需提供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证明材料。
2.引用转载的佐证材料,需提供引用转载来源。
3.成果是著作的,提供的实名件和匿名件须为原件,匿名件请做好匿名处理。
4.匿名材料要全部隐去可能暴露身份的信息,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证明等,凡是出现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反映作者身份的地方,特别是《申报表》。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相关附件说明。
以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相应的时间截点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ekechu@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知楼833室。
成果申报联系人:崔月明 88060334
网络技术联系人:李老师 8280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