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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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10号)(附件1),我校将组织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2.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

3.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 具备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应为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 月1 日后出生)。

5.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 8人,其中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6.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 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广泛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实现有效协同,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也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7.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委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二、申报遴选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团队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参照遴选标准进行评审后,学校将对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团队,我校推荐限额1个。

三、申报方式

本次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遴选出的创新团队上交材料后由科研处统一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基本信息,上传PDF版本《申请书》及附件(有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5日16: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八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交到行知楼821室。电子版(PDF版本)《申请书》及附件(有关证明材料)发送shekechu@126.com。

联系人:刘博,电话:880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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