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进一步落实与实施,持续强化我省高校科技成果省内产业化,打造服务支撑龙江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基量”,现开展2024年度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征集的项目需要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我省“4567”现代产业发展需求,重点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农机、能源、化工、汽车等能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的相关领域。
二、项目申报类型
项目强调协同创新、产业融合、成果落地。本项目资金仅作为对成果转化行为的奖补性资金,并按照项目建设层次分“产业项目”、“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三类分档次支持。“培育项目”需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产业化前景,通过培育支持实现成果快速熟化,最高单项支持70万元;“孵化项目”需处于孵化阶段,成熟度较高,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最高单项支持150万元;“产业项目”申报时已有合作企业做前期投资,并预期在项目执行期内创造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最高单项支持3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可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等创新主体牵头申报。合作方应与我校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涉及项目任务分工、资金使用、考核指标、知识产权约定等。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需要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自有知识产权成果,且产权明晰可转化。
2.“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要求承诺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总额不低于省拨资金,并提供合作协议及配套资金证明,项目申报后,配套资金不得减少。“产业项目”需提供企业前期投资相关财务、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创新项目。
3.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 新,项目建设需要有基础、有目标,绩效可量化、可实现。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2024—2025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转化落地,2025年3月做为项目中期考核节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
4.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2023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可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3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同一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本轮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科研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本轮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各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项目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项目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将作为后续项目审查、评审和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征集工作,充分研判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征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6:00,请将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与汇总表报送至行知楼833室,电子版发送至hsdkyc@163.com。
联系人:解瑞峰 88060174 刘立群 8806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