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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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档函【2024】27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我校只受理重点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 申报人需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积极做好国家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三)经费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国家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申请经费不能超过限定经费额度。

(四)截止时间:申报人应于4月7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service1.saac.gov.cn) (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待省档案局评审同意推荐后,申报单位将系统 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联系人:刘立群

联系电话:1524509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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