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21—2025年)》(哈师大党发【2021】23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哈尔滨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现启动“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博士科研启动金项目
资助目的:为引导博士立足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目标,通过自主选题进行科学研究,提高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的能力,促进其科研素养与学术能力的提升。
资助条件:申报者须在获得博士学位2023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含45周岁),职称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含副高级),具有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编制(含双肩挑人员)。学校引进人才,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中执行,不再重复资助。
资助数量:每年按申报人数,确定一定比例择优资助。
资助额度:每项资助5万元。
项目执行期:三年。
2.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资助目的:加强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前期培育。
资助条件:申请者一般为教授,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具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历,且在申报当年已经结题。
资助数量:择优资助。
项目执行期:三年。
三、本次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哈尔滨师范大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具体登录方式详见附件4,申报人填写申请书后生成PDF文件上传至系统。注:申报人签字处使用电子签名。申请书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报送至行知楼821办公室。
四、上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 年10月22日16:00前,逾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申报。
五、平台使用技术支持电话:18245108847
六、联系人:刘晶鑫
七、科研处联系人:高雅
八、联系电话:880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