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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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攀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激发教师和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面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培养一批学术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积极开展原创性、前沿性科技攻关,多产出促进学科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水平成果,努力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攀登计划(2021-2025年)》(哈师大党发[2021]22 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攀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启动“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两类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资助目的:为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科学研究条件,引导其做好科研发展规划,为争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成果质量打基础。

申报条件:资助对象为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编制(含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获得博士学位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含45周岁) 的人员。

学校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中规定执行,不重复资助。

资助数量:按一定比例择优资助。

资助额度:每项资助8万元。

执行年限:三年。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

资助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前期培育。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之间的衔接,提高我校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成功率,以国家级科研项目带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申报条件: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且申报当年,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已结题或当年结题。

资助数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培育项目一般不超过10项。

资助额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执行年限:二年。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具体登录方式见附件3,申报人填写申请书后生成PDF文件于2023年10月22日16:00前上传至系统。申请书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报送至行知楼833办公室。

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还需上传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

申报人签字处可使用电子签名。

四、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

程敏0451-88060623 解瑞峰 0451-88060174

五、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电话

马红敏 13946063081

刘晶鑫 1824510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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