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相关要求,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促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根据《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启动实施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承担省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围绕黑龙江“4567”现代产业领域自立课题到位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含各类人才计划资金);
2.获得省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年度支持资金,企业自立项目(课题)资金规模在50万元(含省奖补资金)以上的;
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定向开展研究任务的。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符合年龄要求又确需申报的,应由申报单位出具允许其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入首页上方“科技项目”,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栏目,查找“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点击“在线办理”。
2.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17:00时,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四、其他要求
(一)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纳入单位科技项目统计归集,严格履行R&D统计填报义务。
(二)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签署项目合同书的指导类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五、联系方式
解瑞峰 0451-88060174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5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