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2.申报材料
(1)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
(3)成果查重报告2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以“申报人姓名+后期资助教育学”命名建立一个文件夹,于2024 年 7月15日15时前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
三、其他事项
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5:00
联系人:李惠芹
联系电话:0451-88060625
办公地点:行知楼8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