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及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下发的《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相关要求,现将有关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且在艺术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2.申报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①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
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6)。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①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
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
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①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学术著作6套;
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以“申报人姓名+后期资助艺术学”建立一个文件夹,于2024 年 7月30日15时前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hekechu@126.com。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3.申报成果要求:提交的申报成果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5:00
联系人:李惠芹
联系电话:0451-88060625
办公地点:行知楼8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