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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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今年起,增设优秀成果支持项目,申请人应是近三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且在结项鉴定中取得优秀等次或免于鉴定的项目负责人。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22日后出生)。鼓励高水平研究者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扶持共建项目同等条件优先支持副高级以下(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者。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2025年8月22日前未向国家或我省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请;

2.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条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或者将申报省内其他层级项目的材料重复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3.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1.登录黑龙江社会科学网(http://www.hljsk.gov.cn/),点击“规划管理平台”,进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书”“活页”两项内容。

2.《申请书和《活页》仅可上传word版本,不可上传pdf版本。

3.申报人须在本校的OA办公系统下载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

4.上传系统的《申请书》和《活页》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的形式命名。

5.活页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6.申报老师务必8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系统

7.《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822日前发送至邮箱shekechu@126.com。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5年5月修订版)

2.《申请书》和《活页》须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需手写签名。

4.提交《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8份。

5.纸质版《申请书》、《活页》、《申报信息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2日8:00-16:00报送至行知楼082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博 158465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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